安檢不通過的物品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航空違禁品限寄品:如武器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這些物品無法通過航空安檢。此外,液體、膏體、粉末等不穩(wěn)定物品也屬于限帶品。如果需要攜帶具有一定危險性的物品,需要提前向航空公司備案,提前做好危險品證明,經航空公司允許運行后方可攜帶。
帶電、磁性物品:內置電池產品需要提供MSDS文件,帶磁性的物品及外置配套電池或純電池則需要按照包裝標準進行包裝,并需要提供MSDS文件、運輸鑒定報告、危包證、UN38.3文件等。
存在干擾航班信號的設備:這些設備如果未處理好電磁兼容問題,可能會影響到飛機的飛行安全。
反國家反社會、淫穢色情等物品也是禁止攜帶的。
在高鐵上,也有類似的安檢規(guī)定。例如,不能攜帶超過一定尺寸的菜刀、水果刀等刀具。曾經有一起因為刀具攜帶問題導致的惡性事件,因此安檢人員需要仔細檢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
此外,一些特殊的電子設備,如筆記本電腦,也可能因為電池問題或屬于違禁品范疇而無法通過安檢。在攜帶這類物品時,需要了解航空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并提前做好準備。
對于安檢不通過的物品,處理方式因物品類型和具體情況而異。一些普通的一次性使用物品,如打火機、飲料等,通常會被丟棄。貴重物品,如工藝品刀具,可以選擇機場保留或郵寄。